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类别:通知公告日期:2021-07-0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告知制,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含增项)。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监管处确认后,再到报名时所选核查点所在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等)。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试人员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应试人员在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时,请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应试人员应考时,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3。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执行。
(二)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7月5日—15日 |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 |
7月6日—16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 |
确认通过后至 7月20日 | 网上缴费 | |
9月6日—10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9月11日 |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12日 |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
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